

重庆市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政策。市国土房管局昨日通过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新政策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方式和计算标准进行了调整,对各类结构住房的补偿标准在现行标准上提高25%,同时全市住房安置标准统一提高为人均建筑面积30平方米。新的征地补偿安置政策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主城土地补偿费分3个档次
市国土房管局介绍,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将分别计算补偿。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按被征收土地的面积计算,主城九区(含北部新区)的一类地区标准为每亩1.6万元,二类地区为1.5万元,三类地区为1.4万元。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2.8万元。
主城区以外其他区县的土地补偿费分类标准、安置补助费标准由区县政府制定。
结构住房补偿标准提高25%
住房补偿和安置标准也有调整:各类结构住房的补偿标准在现行标准上提高25%,并新增钢混结构类住房的补偿标准;提高住房安置标准,全市住房安置标准统一提高为人均建筑面积30平方米。
市国土房管局介绍,鼓励推行住房货币化安置方式,货币安置标准由各区县按照不低于本地区与被征土地范围相邻地段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价格制定。
新政策也明确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不实行自建住房安置方式。
被征地农转非养老险全覆盖
市国土房管局介绍,新政策将确保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资金需要。若统筹的土地补偿费80%部分加上个人缴纳的50%之和仍不能满足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资金需要的,其差额部分将由征地单位全额补足。
新政策对地上构(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也进行了调整,适当上调了零星栽种的树木花草和构(附)着物补偿标准。
延伸新闻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支取方式
土地补偿费总额的80%部分首先统筹用于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及养老待遇支付,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代为划拨到劳动保障部门;其余20%部分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安排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生产、生活。
对未年满16周岁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安置补助费全额支付给个人或其监护人。对年满16周岁及以上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其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应缴纳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总额的50%,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从其安置补助费中代为划拨到劳动保障部门,专项用于该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安置补助费的其余部分支付给个人。
记者 金蓉 实习生 刘璇
大渡口5年内拆除危旧房74万㎡
大渡口区昨日危旧房改造已启动,5年内将完成74万平米危旧房拆迁改造。同时将打造出一条12公里长的生态文化长廊,成为我市最大城市阳台。马桑溪古镇、马王场老街、钢铁文化博物馆以及在崖上修建12公里的生态文化长廊,将成为大渡口的四大靓点工程。
今年完成马王街拆迁
据介绍,大渡口全区范围内的危旧房屋总量为49万平方米,加上各片区的违章建筑、内环里的“城中村”等25万平米,该区需拆迁改造危旧房74万平米。该区计划在3年内完成全区49万平方米的危旧房拆迁任务,5年内完成全部改造。今年内,将完成马王街、东风村、建设村等片区的拆迁,渝钢村、钢铁村、九宫庙、跃进村、新山村、城中村等拆迁工程拟明年启动。
建我市最长城市阳台
该区建委主任刘安东说,危旧房拆迁后,一半土地用于公益绿地。将打造大渡口区四大靓点工程。靓点一是,打造马王场老街,全用青石板铺地。靓点二是打造马桑溪古镇,形成与磁器口比肩的又一个古镇。靓点三是在重钢原址修建一座钢铁文化博物馆。靓点四是打造一条长12公里、宽50米的全市最长的城市阳台。3~5年后,四大靓点工程陆续完成。
现场特写
25㎡住房隔成三间
三代六口人打拥堂
大渡口区被称为“棚户区”的百花村社区,有700多户,是该区最“老”而破旧的平房,修建于上世纪50年代初。那里是重钢职工住房。
“我们早就想拆迁,住上好房子了”。今年51岁的重钢下岗工人陈汝权称,他把24.8平方米的房子用破木板隔成两个房间和一个厨房,供母亲、家人、妹妹和侄子3代6口人住。“全家人都没有固定工作,小的还在读书,老的也累不动了,只有靠我一个人开摩的养家。”陈汝权称,现在,他们在外租了30平方米平房,才勉强不打“挤”,不管风霜雨雪,全家人还得排队上公厕。他希望早日搬新居,按照政策,自己还可分到45平方米住房。
(记者 汪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