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节前,全市36万中小学教师可兑现“待遇补贴”———农村中小学教师人平每月300元、其他教师及离退休教师人平每月100元的补助———目前,由市级财政承担的6.8亿元专项资金已划拨到各区县。昨日,市财政局举行新闻发布会称,“人平”补贴非“人均主义”,各区县应尽快公布具体标准,补贴应向边远、艰苦地区的教师倾斜。
“待遇补贴”始于2006年———当时,我市已全面实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取消了农村地区初中和小学的服务性收费,教师的部分补贴失去了资金来源,客观上存在农村教师收入水平下降的情况。
为此,市财政局下发《关于下达2006年市对区县(自治县)农村中小学专项转移支付的通知》,对区县(自治县)农村中小学实行专项转移支付,以弥补收费取消后农村地区中小学的资金缺口,确保改革后农村地区中小学支出不低于改革前水平。
2006年制定的补贴标准是: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按人平每月150元补助。为此,市级统筹资金近2.5亿元,区县也进行了一定比例的配套,补贴已于2007年陆续发放。2007年,为进一步提高全市中小学教师待遇,市财政局提高了补贴标准并扩大了补贴范围: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按人平每月300元补助,比2006年的人平补助标准提高了一倍;其他教师及离退休教师按人平每月100元补助。
据悉,除了市财政下拨的6.8亿元资金,各区县还要按比例筹集配套资金。经测算,“待遇补贴”将惠及农村义务教育教师16.3万人,其他中小学教师及离退休教师19.7万人。(记者 李湉湉)